法律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需要的材料:

  《民法典》(2021.1.1生效)里有规定,夫妻双方生活中因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填写离婚申请和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将对所有的材料做一个查证,看看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两个人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登记备案了,离婚的手续就完成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1、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岁以内,法院通常会判给女方,因为两岁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对母乳有需要,除非女方的身体不是很好,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母乳,又或者是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困难,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这对孩子的成长不是很有利。

  2、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两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条件来判,身体越健康的、经济收入越好的,会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这也是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来优先考虑的。

  3、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8岁,这时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意识和想法了,是可以自己决定跟谁生活的,这主要看孩子是跟谁比较亲,平常都跟谁的相处时间久来决定,一般都会选择跟自己相处得比较好的舒服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