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受害者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非法集资受害者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二、刑事诉讼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4、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非法集资受害者应当积极向司法机关举报非法集资的违法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受害者有权举报,对于普通公民也有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的义务。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不巨大的威胁,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