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签字合法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签字合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未签字的情况下,显然是不合法的。证明上没有签字,则不构成法律效应。证明材料亲笔签名的,内容合法,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就有法律效力。按手印不是必须的,只是对签名有争议的时候,更方便鉴别真伪。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会被法官采纳。在庭审中,证据都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可能意味着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相关事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作为证据进行处理的,另外,还可以涉及到伪造的相关文件,可能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具体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鉴定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