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离婚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人还精神病人进行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的监护。

  二、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孩子在没有年满十八周岁之前,都会属于未成年人,由于此部分的主体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故而需要有法定的监护人,只要是监护人,就一定要履行保护孩子的人身、财产权益,对于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主体,可能会被取消监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