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但是人双方为了避免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在言词辩论的当日当事人都会选择出席,为自己进行辩论。但是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当事人在言词辩论当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出席,所以不可比避免的会出现不能到庭的现象。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缺席判决就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在宣判是,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在现场而进行的判决,在民事诉讼案中,当事人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在言辞辩论当日出席为自己辩护。
2、在我国因为民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司法的性质,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此案件中具有处分民事权利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在判决的时候是否到场。对于一方当事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法庭会依法进行宣判,但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在场,所以当事人就没有辩护的权利。
3、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唤,原告不到场且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法院将依法按照原告撤销诉讼来处理,或者在开庭过程中,原告没有经过法院的许可而中途退庭,按原告撤销诉讼处理。
4、但是如果在法院做出撤诉处理以后,被告要申请反诉的,法院会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反过来如果被告人出现上述的情况,法院将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