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一、最高院高利贷是否入罪?

  只要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于正当用途,符合平等自愿的原则,不涉及多人多次诈骗、欺诈目的的借贷关系,那么并不涉及违法犯罪。

  高利贷也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债权债务关系。

  二、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是多少?

  1、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超过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3、超过年利率36%的利率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发放高利贷行为是否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以发放高利贷为业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意义上的“国家规定”,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要件。在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对发放高利贷行为定罪量刑依据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刑法应当坚守谦抑性品质,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不宜将此类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如何保护合法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我国既有《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也有与之相衔接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如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民也是会在日常出现急需资金等情况,那么也可以通过向他人进行借贷的,在发生了借贷行为后双方也是属于债权债务的关系,其中也会有高利贷这种形式,因为高利贷的利率已经高于了国家保护的范围时,在当事人提出诉讼时,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也是不受到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