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怎么办

  一、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不给合同的,可以向另一方索要,暂时无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对方不及时给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般签了合同多久生效?

  一般签了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便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具体来分析: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典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三、合同成立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合同法中,以下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1、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是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旦做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自始无效。

  小编提醒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这一期限,撤销权会自动消灭。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