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疾病不能收养儿童

  一、哪些疾病不能收养儿童

  不能收养儿童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1、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2、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

  二、收养登记证可以拿去上户吗

  收养公证能上户口。只要进行了收养登记的才正式生效,才是合法的,否则成立非法收养。小编提醒您,办理收养登记才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收养儿童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养儿童的流程是这样的: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