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如何确定

  一、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如何确定

  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的确定:根据亲生子女及实际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总和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2、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3、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小编提醒您,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三、夫妻间扶养义务是否可以免除

  夫妻间扶养义务不可以免除。夫妻互相扶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尤其是当对方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合法权益。法律除了夫妻之间的赡养外,还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和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另一个义务,不能互相替代。赡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没有法律适用的先后性,不因实现某一义务而免除另一义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