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二、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小编提醒您,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