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一、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这样的: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以后,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生父母子女完全相同,因此,继父或继母在与继子女的生母或生父离婚后,对继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二、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如下: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父母一方与继父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继母对其承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的视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三、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