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定金不得超过多少

  一、定金不得超过多少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

  2、两者的实质内容不同,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3、两者的功能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给付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导致需要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三、定金可以分为哪几类

  1、成约定金: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

  2、证约定金;

  3、违约定金:给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没收的定金;

  4、解约定金;

  5、立约定金:担保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小编提醒您,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定金数额不宜定得过低,也不宜定得过高。定金数额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若定金数额定得过高,则有可能使得受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的高于其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