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一、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房管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能够提取

  房屋维修基金在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情况下能够提取。

  小编提醒您,以下情况可以提取:

  1、屋顶防水、隔热层破损或渗漏;

  2、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3、地下室出现渗漏、积水的;

  4、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5、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脱落,或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霉变;

  6、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的;

  7、公用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8、公共区域门窗或窗纱普遍破损的等。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