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房屋拆迁款迟迟不给的,可以就协议到法院起诉。

  小编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三、农村房屋拆迁流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