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期怎么规定
一、产检假期怎么规定
产检假期规定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休产假期间需要提交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医院开的怀孕周期证明、B超结果证明等。不同单位,对资料要求不一样,有的单位并不需要这些申请资料,只需要申请书即可,而有的单位则需要全面信息进行登记,只要做好配合,都可以正常享受产假。
三、单位不给产假是否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