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和年限
一、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有:
1、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广泛性;
2、土地使用权的派生性;
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定性;
4、土地使用权权能的限定性。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
1、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
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来获取新的使用年限。但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价。
2、等待拆迁,获取补偿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根据房屋的破损和质量情况以及政府统一规划的需要,等待政府的统一拆迁或因市政规划,政府需要收回土地和建筑物对业主做出相应补偿。无论是哪种方式,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业主而言,都不失为一种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