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还钱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一、不还钱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不还钱强制执行如下执行:

  1、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3、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强制执行处理完对征信有影响吗

  强制执行处理完一般不会对征信有影响,如果被执行人在之前其违法行为就已经被记录在征信记录里的,则征信机构会在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后予以删除。

  小编提醒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