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时候可以写遗嘱

  一、什么时候可以写遗嘱

  生前都可以写遗嘱。

  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当事人没有死亡前随时都可以立,在没有效力更高的遗嘱否定前一直有效。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所立遗嘱一般有效,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外;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应具备的内容

  遗嘱应该包含的内容有:

  1、遗嘱人的基本信息,有见证人的还需要有见证人的基本信息;

  2、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3、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4、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5、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6、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1、继承主体不一致:法定继承人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指定的继承人;

  2、继承份额不一致:法定继承的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是根据遗嘱中的约定继承人;

  3、继承人范围不一致。法定继承人必须是法律的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遗嘱继承的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