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适用什么法律

  一、行政诉讼适用什么法律

  关于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具体如下: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并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除了依据法律、法规之外,还应依据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审判活动。

  3、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民事法律规范审理案件。

  二、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多少

  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有共同被告吗

  行政诉讼,可以有共同被告。如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等。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