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被认定是侵犯人身自由权
一、哪些行为被认定是侵犯人身自由权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主要是: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
4、侵害通信自由。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侵犯人身权的诉讼期限为多长时间
侵犯人身权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院保护的最长期限为20年。
三、侵犯人身自由权该如何赔偿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一般以金钱的方式进行赔偿。例如,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显然侵犯自由权一般只能用赔偿金的方式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