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几种方法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几种方法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四种方法: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且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前述的范围内合理选择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长时间的
折旧固定资产的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三、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包含哪些?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