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付赔偿金有何种要求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付赔偿金有何种要求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解除。劳动者解除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未按劳动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劳动者自由的;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有:试用期不合格的;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要上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款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