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一、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部分中小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计算其应纳税额。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如下: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自然人核定征收的政策是什么意思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时候,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出来的发票还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纳税,如此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三、核定征收的办法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一)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税*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