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办公证
一、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何办公证
老人生前立遗嘱如下公证: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小编提醒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三、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种类和数量,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等都要一一列清。
3、指明由哪个或哪几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及各自继承的财产的种类和数量。如有遗赠,指明受遗赠人和遗赠的财产。
4、若遗嘱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履行某项义务的,指明义务的内容和应履行义务的人。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等具体情况。
5、遗嘱制作份数及保存遗嘱的人的姓名、性别等具体情况。
6、遗嘱人、见证人及代书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注明遗嘱的年、月、日。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当继承开始后,若发现立有数份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时间的先后,确定最后一份有效,其他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