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经济补偿金是否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的,具体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区别有: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2、两者计算标准。

  3、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4、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5、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三、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