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通知书发放到哪里
一、批准逮捕通知书发放到哪里
批准逮捕通知书发放到犯罪嫌疑人的家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的形式寄发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是寄到嫌疑人的家里,不会寄到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通知书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吗
逮捕通知书只是一种告知程序或司法机关的告知义务,并没有要求必须要本人签字,由其它近亲属、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一样符合办案程序。
三、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模板是怎样的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一种书面文件,分为三份。
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为副本(入检方档案);第三联为原件,送交公安机关。
1、标题在文件顶部分为两行,标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件类型;
2、编号,表示标题右下角的文件编号;
3、服务机构的名称。文本这部分是文件的中心,主要说明案由、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决定内容。在文件末尾的右下角,注明文件制作的日期和年份,并加盖印章。在左下角,写下附件,包括文件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