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市房产税怎么缴纳

  一、上海市房产税怎么缴纳

  (一)上海市房产税缴纳流程:

  1、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2、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3、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4、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5、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怎么算

  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融资租赁房屋

  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因而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说也有两种方法:

  (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也就是税收上所说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

  (一)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是以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来作为计税依据的。(减除的比例将由各省在10%--30%的幅度内确定。)如果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将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1。投资联营的房产

  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