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还有哪些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还有哪些程序
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三、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立即执行是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分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平时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死刑一般指的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