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赔多少钱
一、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赔多少钱
破坏别人名誉致人离婚并没有离婚名誉损失费,但是有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目前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2、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必须同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的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但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权利受损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行使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