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
一、如何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吗
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