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

  一、如何满足建筑抵押的条件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吗

  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