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上诉步骤说明

  一、医疗事故上诉步骤说明

  1、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为十日;

  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二、医疗事故可以免责的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多久可以追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