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冷静期后男方不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冷静期后男方不来怎么办

  起诉离婚冷静期后男方不来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