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准备指南
一、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准备指南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是: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订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提出鉴定申请的理由等,填写完申请后,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过听证、取证。若发生死亡事件则需请相关的法医进行鉴定;
3、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三十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将会送达当事人处,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预缴付
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预缴付,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