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
一、专属管辖是什么意思
专属管辖的意思是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我国专属管辖的范围限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以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管辖有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错误怎么办
专属管辖错误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转交至具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小编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且该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