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效力
一、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效力
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效力为: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
进行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遗产处分的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不是他人财产;
3、继承人是合法的继承人即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已经去世。
三、订立遗嘱的形式
小编提醒您,遗嘱可以划分成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