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财产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分割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小编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