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条件
一、担保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条件
担保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条件如下:
1、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
(1)担保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就担保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2、担保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里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小编提醒您,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