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包括什么
一、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包括什么
特殊侵权行为包括:
1、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以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特殊侵权行为特点
1、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3、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一般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
5、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小编提醒您,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