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退出合伙关系

  一、合伙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退出合伙关系

  合伙人在如下情况下可以退出合伙关系: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等。其他情况下,合伙人要想退伙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人退伙需要承担责任吗

  小编提醒您,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还要承担对合伙的债务,并且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退伙需要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退伙的方式

  在合伙企业中,总有合伙人想要退伙的情况,合伙人退伙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协议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进行通知退伙。

  3、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4、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