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有出庭要求

  一、证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有出庭要求

  证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是有出庭要求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规定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三、证人证言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吗

  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法庭定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小编提醒您,证言是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的说明、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