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是否必须到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
一、证人是否必须到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
证人不是必须到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但不是必须出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民事诉讼证人证言采信规则
1、证言的反证规则:在民事诉讼中,对方对证人证言提出确实的反证时,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方不能反驳的情况下,该证人证言的可靠性降低。
2、多个证言的采信规则:对于同一证人的多分证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1)证人证言内容变化的原因是否合理;
(2)与其他证据是相互印证还是相互矛盾;
(3)如果多个证人证言在所有细节上没有任何差别、完全一致,往往具有虚假性。
3、证言的综合判断规则:判断证言的真实性,需要对证人以及证言的多个方面进行审查。
4、证言补强规则:单个证言一般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规定
小编提醒您,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如下: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