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消费欺诈行为才算合理
一、怎么判定消费欺诈行为才算合理
如下判定消费欺诈行为才算合理: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3、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4、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5、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6、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7、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8、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9、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0、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1、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2、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3、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二、消费欺诈的处罚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欺骗消费者商家给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
2、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三、被消费欺诈怎么解决
小编提醒您,被消费欺诈可以向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