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招标流程
一、如何进行招标流程
进行招标流程如下:
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二、重新招标的有哪些情形
重新招标的情形如下: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6、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