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制执行申请需支付哪些费用

  一、强制执行申请需支付哪些费用

  强制执行申请需支付费用如下: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1、当事人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事实与理由。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3、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