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权的特征有?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一、物权的特征有?

  物权的特征有: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3、物权的客体是物。

  二、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物权的效力,是指大陆法民法理论对物权法律效力的概括。通常认为包括三方面:

  1、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

  2、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物权人依法均可向实际占有人主张权利,追索原物,以回复初始权利状态。有学说认为,物权的排他力和追及力均应概括为物权的请求权效力。

  3、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有数种权利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而行使的效力,有担保偾权具有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而行使的效力。

  三、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包括自物权、他物权和准物权:

  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他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准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