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一、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如下:
1、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2、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3、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二、法院裁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法院裁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小编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