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谁能执行强制医疗

  一、谁能执行强制医疗

  能执行强制医疗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1、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

  2、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

  3、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院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三、强制医疗费用谁承担

  强制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