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件需要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一、房产纠纷案件需要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房产纠纷案件需要的关键证据有:
1、房屋来源证明;
2、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
3、房屋产权凭证;
4、有房产形成的证明;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小编提醒您,房产纠纷诉讼费由败诉方支付。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房屋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纷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