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判定挂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一、论判定挂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挂靠合同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工程挂靠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挂靠协议书注意事项
1、挂靠协议中甲方需要的注意事项
(1)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资格证书用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
(2)2如遇证书年检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支持配合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甲方负责凭全额报销。
(3)甲方保证乙方的个人信息秘密。
2、挂靠协议中乙方需要的注意事项
(1)注明挂证不挂章,只用做年审和招投标,不用做工地现场的管理;
(2)未经授权不得以你的名义签名,盖章(如果对方非要章放那),否则,后果(包括法律,经济)全有对方承担;
(3)保证你的证持续有效,继续教育等等;
(4)发生地培训费用,等与建造师相关的费用由他方承担;
(5)必须你到场时(开会,投标等)元/天。
三、提前终止挂靠合同可以吗
提前终止挂靠合同可以的。小编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挂靠合同。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并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该违约行为对合同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