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不记入档案吗

  一、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不记入档案吗?

  拘役不会记人事档案,但是在公安局会有案底。

  我国实行犯罪记录制度,因此,只要有犯罪行为就会留有犯罪记录,这一犯罪记录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在公安部门,但不会直接记录在人事档案之中。

  二、案底保留多长时间?

  目前,我国并没有对案底的保留期限作出规定,按照通常理解和实际情况来看,案底是长期保留以备查询和存档的。但是,关于未成年犯罪(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相关犯罪记录是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及时有关依法查询的有关单位,也应该对犯罪记录予以保密。

  由此可见,犯罪记录除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较为特殊需要予以封存外,其他的犯罪记录是不需要封存的,也即经过申请并提交相关手续是可以查询的,一般我们比较常用到就是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参军的政治审查都是要查询犯罪记录的。

  三、有关拘役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仅是拘役,即便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也不会进入人事档案,就是说普通的用人单位在查询职工档案的时候,是查不到犯罪记录的。至于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伴随终生的,永久不可消除。